牢记执法为民 坚持依法行政
为建设法治交通和谐交通而努力奋斗
——全市交通系统法制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薛 林
(2008年4月12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和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去年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动员全市各级交通执法单位和全体执法人员始终牢记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始终坚持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努力把南通交通打造成政府依法行政的排头兵。现在我根据局党组研究的精神,讲两点意见。
一、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7年,全市各级交通部门和执法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交通建设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以开展“执法创新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抓手,扎实推进交通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努力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注重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落实执法责任,行业管理职责全面履行
全面梳理执法依据,将执法主体情况、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种类及依据等逐一梳理确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梳理确定交通行政执法职权共281项,其中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处罚210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征收10项、其他行政行为10项。各级交通部门和执法单位认真履行执法职责,有效地保护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果,较好地维护了交通建设市场和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有力地服务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强化公路巡查,联合公安等部门集中整治违法超限运输,有效地保护了路产路权。以贯彻实施《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为契机,切实加强航道管理,有效地保护了航产航权。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切实加大对“黑车”等运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客运班线公司化改造和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扎实推进,创造了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积极开展船舶专项整治活动,及时疏导船舶堵挡现象,加强汛期、枯水季节和恶劣气候海事监管,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不断规范招投标行为监管,交通建设市场管理有序。严格施工许可,开展竞赛活动,强化过程监督,促进了交通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加强宣传,改进服务,养路费、航养费、运输管理费等交通规费征收总额稳步增长,有力地保障了交通建设资金来源。积极开展外挂车船集中治理,有效地促进了运输市场公平竞争,截至去年年底,共回归外挂汽车1227辆10492吨,全市认定的外挂汽车全部顺利回归。回归变型拖拉机3387辆2797吨,回归船舶109艘23468载重吨。
(二)立足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效能显著增强创新执法体制。
积极探索乡镇交管所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乡镇交管所在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养护考核中的作用。创新执法机制。在现场执法中,推行执法单元集体调防、执法人员岗位轮换,严防执法人员以权谋私,着力消除黄牛、掮客群体滋生的土壤。创新执法制度。制定并实施《全市交通系统行政许可工作规范》、《道路运政稽查工作规范》、《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标准》等规范执法行为的制度。继续落实行政审批批核分离制度,审批员、审核员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接处警制度,做到接处警有报告、有登记、有安排、有批准。创新执法手段。积极研发和推广使用交通行政处罚管理软件和交通行政许可管理软件,全面推进“网上稽查”、“电子办案”。积极探索对无证营运、出租车拼客跑班线等执法难点的调查取证、证据获取和证据固定,重视视听资料的采集和视听手段的采用,采取摄像、录音等多种证据采集方式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处理)案件。推进重点路段、重点航段、重点区域实行电子监控管理,着力提高执法效能。对一些执法难点实行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放大执法效应。创新执法监督。建立执法窗口、服务窗口视频监控系统,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现场监督。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廉政告知单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回访率达到70%以上。
交通执法投诉、复议和诉讼案件明显下降,各类处罚案件总数比2006年减少4958件,下降20.1%。执法工作得到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认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不少县(市)交通部门和市属执法单位的执法工作在当地或全省系统内处于领先地位。去年如皋市交通局被省厅推荐为交通部“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市地方海事局被确定为“江苏省依法行政示范点”,如皋市运输管理处被评为全省“十佳交通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市公路处路政科科长陆晓丽被评为全省“十佳交通行政执法标兵”。
(三)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大力实施三项规范化工程,一是实施执法硬件规范化工程。对交管所的建设规模、内外造型设计、附属设施等实行基本统一标准建设,塑造交通良好的外在形象,截至去年底,全市27个交管所已有22个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二是实施执法制度规范化工程。对所有制度进行清理、归类、强化,废止了一批不合理的制度,修订、完善了一批与现实脱节的制度,保留、巩固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三是实施执法行为规范化工程。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规范,即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调查取证,规范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规范监督考核。同时严格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重大行政处罚实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做到及时报批或备案审查。去年全系统共作出行政许可5599件,实施行政处罚(处理)26733件,实施2000元以上重大行政处罚1287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变更、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
(四)整顿执法作风,良好执法形象逐步树立
针对交通行政执法中常见的违规、违法问题,从完善制度、规范过程、推进改革、加强监管等措施入手,着力消除与社会不和谐的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行政执法的负面影响。一是着力预防和解决趋利执法、与民争利的问题。对涉案频率高、处罚额度大的交通行政处罚案件,从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处罚裁量等程序上进行规范,并抓好落实。进一步控制交通执法人员处罚裁量权,严格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二是推进统一上路、上航执法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多头上路、上航执法,重复检查、重复处罚等问题,制定上路上航执法检查计划,既保持必要的检查力度,又严格控制上路、上航检查,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路上航执法检查的消极影响。三是着力整顿在交通执法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冷、横、硬”的工作态度。特别是对执法一线和窗口执法服务的人员,凡存在上述问题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一律限期调离原岗位。坚决查处和纠正在少数交通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继续严格执行交通执法人员“六项禁令”和“八个不准”,对于违反“六项禁令”的执法人员,所在单位和交通主管部门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
(五)加大监督力度,执法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市局成立了“作风建设、依法行政”综合督察队,各级、各单位也分别成立了督察组织,全系统初步形成了执法监督网络。各级督察组织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题督察与综合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加强预警教育和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少数违纪违规的执法人员,分别给予警告、暂停执法、调离执法岗位等处分,有效地警示和教育了执法队伍。实行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通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回访制度、廉政告知单制度的全面实施,广泛听取管理相对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设置监督点、公布投诉电话、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等形式,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坚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随机抽取执法文书,认真组织审查,书面反馈问题,通报评查情况,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备案通报制度,对重大行政许可和5000元以上的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通报。实施阳光工程,将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结果在网上和窗口公示。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大力推广使用统一的行业标识和服务大厅执法公示标牌。
(六)加强队伍建设,执法人员素质显著改善
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大力实施交通“五五”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普法教育计划,全面推行执法人员统考、抽考制度。在抓好普法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法规宣传,重点宣传贯彻了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评价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推进执法人员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的形成。继续严把执法人员入门关,实行30周岁以下执法人员国民序列本科以上教育文凭准入制度,抬高门槛,提高准入层次。继续执行新进执法人员岗前强制培训制度,严格培训、考试要求。强化对交通执法人员的管理,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同时整顿队伍,清退不符合交通执法人员上岗条件的执法人员,清退严重违规违纪的协管人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依法治交通”的总体要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在执法力度、执法水平上存在不平衡性,一些地区和单位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少数执法机构和少数执法人员执法动机不端正,背离正确的执法目的和价值取向,趋利执法、以罚代管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执行纪律不严,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四是部分地区、单位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重视、研究不够,重交通建设、轻行政管理的倾向仍然存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当前,从交通部门的现实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职能。即代表政府通过组织建设公路、航道、内河港口、站场等基础设施,向社会提供交通公共产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运输组织职能。即通过组织和协调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向社会提供公共运输,服务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三是交通行政管理职能。即通过完善规则和行政执法,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保障向社会提供更优质的交通公共产品和更优质的公共运输服务。近年来,随着南通交通的快速发展,交通基础设施规模不断扩大,交通服务业快速增长,因此,做好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日益凸现。在社会评议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中,如果说架桥铺路是交通部门的加分项目,那么行政执法就是交通部门最容易失分的项目。如果说腐败是影响交通形象的焦点,那么执法中出现和潜伏的问题,就是影响交通形象的另一个焦点,由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交通行政执法形势严峻,任重道远。
要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我们必须认清形势,自加压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咬定更高目标,肯花更大气力,追求更大成效。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高效、亲民、廉洁为目标,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队伍管理为主线,牢记执法为民,坚持求实创新,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量,为推动南通交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1、各县(市)交通局和市属交通各行政执法单位无行政诉讼败诉,无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复议被变更率不超过行政处罚总案次的万分之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错案追究率达100%。2、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人员违规违纪率全面下降,确保不发生公路、航道“三乱”行为。3、开展执法人员在岗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率达100%,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新进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率达100%。4、组织进行综合执法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组织进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5、继续强力推进外挂车船治理工作,确保车辆外挂不反弹、船舶外挂全回归。6、行政执法工作考评力争进入全省交通系统或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前三名。
围绕以上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是提高交通执法水平的基本保证。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作风关系到交通管理的优劣,关系到交通事业的成败和交通部门的形象,各级、各单位要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要强化执法为民理念。要组织开展以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执法单位和广大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动机和目的,轻审批,重监管,轻处罚,重教育,单位要防止趋利执法,人员要防止灰色执法。事实证明,脱离了维护公共利益、谋求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即使在形式上再规范,实质上也是与依法行政背道而驰的。从现在起,对存在趋利执法行为的要给予预警,不听警告的,要进行重点督查,对于趋利执法问题成立,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建议主管机关给予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行政处理,同时不得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交通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要进一步规范各种合法收费的标准、方式,防止多收费或少收费,坚决杜绝各种异地抢征规费、越权收费的行为。
二要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强化执法培训,实行执法人员季度轮考制,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文化素质。认真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未经培训合格取得执法证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岗前培训人员的范围,要从一般执法人员拓展到新上执法岗位的领导。新上执法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执法人员录用程序应参照公务员录用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规范。进一步加大在岗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确保执法人员更新执法知识的培训达到规定要求,严格教学,严格军训,严格考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根据省厅要求,继续实施在岗执法人员文化素质达标工程,到2009年底前,35岁以下执法人员,要全部达到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上45岁以下的执法人员要全部达到国家和省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对年审不过关、考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要按照规定离岗学习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调离执法岗位。
三要推行执法绩效考评。抓紧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日常考核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交通执法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同时完善配套的奖惩办法,做到奖惩分明。既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督和问责,对违法执法、不当执法予以惩戒,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树立交通执法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全系统评选“十佳交通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十佳交通行政执法标兵”。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进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成为全系统各级执法单位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共识和共同行动。
(二)以规范执法为核心,切实增强交通执法服务发展的能力
规范执法行为,正确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交通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
一要在合法行政上下功夫。各级交通部门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范围内履行管理职责。实施交通执法,不仅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实施机关、条件、幅度、方式等实体内容的规定,而且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法有明文规定的必须为之,积极做好该做的事,不得逃避履行职责不作为,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得为之,不该做的事不要去做,不得越权行政乱作为。各级执法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和航道的安全畅通,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和运输市场秩序,确保水上交通安全有序,更好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要在合理行政上下功夫。相对合法行政而言,合理行政是对行政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交通执法应当遵循合理行政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平等对待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不能生人从严,熟人从宽,不能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要进一步做好自由裁量权的细化工作,按照过罚相当的要求实施自由裁量,确保自由裁量符合法律的精神和意图。要认真执行省厅制定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规定,力戒“可罚可不罚的必罚、可轻罚可重罚的重罚”。要探索采用多种方式实现管理目的,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实施管理。稽查要以源头检查为主,减少不必要的路检路查,对违法当事人,尽量减少扣车扣证,以免影响正常经营。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执法要刚柔相济,把握好刚柔的度,不能因为倡导柔性管理该管的就不管了,也不能因为要严格执法就不讲究温情柔和。执法必须敢于作为,积极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为要敢于依法打击,对恶意违法行为,更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同时要提倡柔性管理的执法技巧,对待当事人要多些温情和说理,多些柔和的方式方法,杜绝强硬粗暴让人反感,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管理目的,追求更好的管理效果,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而不是让执法人员以柔性管理为由行政不作为。
三要在坚决贯彻落实省厅执法工作会议精神上下功夫。去年12月29日召开的全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出台了《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若干规定》、《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6个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文件,市局已将这些文件汇编成册印发给每一位执法人员。全体执法人员一定要用脑、用心学习文件,掌握作为一名交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的基本行为准则,打牢思想防线,坚决不碰“高压线”。过去制定的许多制度、规定,往往存在出台后即被束之高阁,执行乏力的现象,这一次一定要使制度、规定入脑、入心,成为每个执法人员自觉遵守的铁规。贯彻落实省厅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要推进“两个开展”,做到“三个一律”,即各级、各单位要开展以6个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考试,开展以6个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为主题的专项监督检查,做到考试不合格的一律补考,补考不合格的一律暂扣执法证,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一律从严查处。
(三)以高效便民为目标,努力提升交通执法的文明服务水平
交通执法要以高效便民为目标,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在管理中体现优质服务,高效率、高效益地行使职权,最大程度地方便人民群众,努力打造文明执法品牌。
一是实行文明执法从语言开始。全面推广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认真执行执法行为规范。交通部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文明用语》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省厅也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这为交通执法人员从事执法工作提供了全面、具体、明确的规范标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行为规范,执法人员要坚持自觉地使用文明用语,发自内心地热情对待每一位管理相对人。
二是着力提高办事效率。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期限,全面提高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收费、办证、监管等工作的时效,又好又快地为群众服务。要强化应急管理,大力提高执法的快速反应能力,特别是在公路巡查保护、水上巡查监管和运政稽查等工作中,要重视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提高装备水平,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维护良好的公路、水路通行环境和运输市场秩序。
三是不断完善便民举措。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对现有的便民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华而不实,防止流于形式,在此基础上,要及时发现群众的新需求,不断提供更多的新的服务措施,使服务内容更实,与群众愿望贴得更近。
(四)以强化监督为保障,确保执法权力正确行使
建设法治交通,确保执法为民,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要以实施省、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执法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规定为契机,切实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执法人员在违规违纪问题上“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确保不发生媒体曝光的负面影响事件,确保不发生上级批示查办的违规违纪事件。
一是推进阳光执法工程。要大力推进执法公示,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执法窗口等有效载体,将交通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救济渠道等向社会公示,尤其要把便民措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全面公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是健全执法监督网络。尚未建立执法监督机构的单位,要抽调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敢于动真碰硬的人员组成执法监督队伍,已建立执法监督机构的单位要进一步调整充实人员,以此形成全面覆盖、全方位实施监督的交通执法监督网络,努力构建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个案监督与全面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要经常性地组织明查暗访,实现明查暗访的经常化、制度化,尤其要更多地采取暗访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继续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处理文书评查和典型案例剖析。要实行执法预警制度,对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复议诉讼等较多的单位,要及时给予预警,被预警单位要就预警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方案,通过实施预警制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重视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对各类行政争议以及来信来访,要进行合法有序的引导,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化解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和救济的双重作用。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交通部下发了交通执法人员七项禁令,省厅也制定了新的执法人员“十项禁令”和执法责任追究规定,并对严禁执法人员从事与职权相关经营活动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在这次会议上,市局结合南通交通系统的实际,制定了南通市交通行政执法违规处罚规定和南通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落实禁令和责任追究、违规处罚规定,做到谁给交通抹黑,就追究谁的责任,谁违反了纪律规定,就处理处分谁,决不心慈手软。对无视规定、我行我素的执法人员,要动真碰硬,一查到底,并对相关负有责任的领导给予相应处理,要以铁的纪律,铁的心肠,铁的手腕,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四是加大执法整顿力度。要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查处和纠正在少数交通执法人员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以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要制定单位统一的上路上航执法检查规定,严禁一人单独执法,执法必须确保两人以上。要重点加强对协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开展以“查思想、查行为、查作风”为主题的三查整顿活动,一旦发现协管人员严重违规违纪的,一律予以清退。对执法人员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一律先停止执法,再严肃处理,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对极少数交通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趋利执法、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五)以执法创新为重点,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当前,交通执法中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都与制度不完善尤其是体制机制落后有很大关系。建设法治交通,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质量,重点是体制机制创新。
一要探索体制改革,推进交通综合执法。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对交管所体制改革的研究,从有利于交通管理职能的全面履行,有利于交管所的未来发展,有利于应对今后的交通费税改革出发,看长远,谋大局,超前思考,提前准备,积极探索交管所的体制改革。去年省厅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拟定了交管所改革方案,方案中明确赋予交管所行使基层交通管理综合职能,准备以交管所为先导,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方案还明确了交管所的职能定位、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规范建设等涉及机制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一方案待省政府批准后即可付诸实施,我们要做好相关的对接准备工作。要深入推进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在完成办公用房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标志标识、执法公示,推进信息化建设,改善执法装备设施。
二要创新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则。在去年制定并实施《道路运政稽查工作规范》、《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拓展,制定并实施路政执法、航政执法、海事执法、建设市场和质量监督执法等交通执法行为工作规范,以及相应的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标准,形成涵盖各交通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体系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体系。制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行政许可条件,消除其中的不确定因素,使之更加明晰化,更具可操作性。在创立制度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的落实,着力提高制度的覆盖率,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加大制度的监管力。
三要创新执法手段,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快并深化交通行政处罚管理软件和交通行政许可管理软件的研发和推广使用。加快建立执法窗口、服务窗口和执法车船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完善GPS车船跟踪系统和车船信息识别查询系统,实现交通执法从传统方式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转变。继续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廉政告知单制度和执法回访制度,确保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回访率达到100%。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交通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做好交通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关键在于领导重视,抓好落实。
一是要把交通执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交通行政管理是交通部门的法定职能,也是永恒的职能,并且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必将不断强化,而且最能体现交通部门的行政特征和权威性。省厅多年来第一次召开全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决定要用铁的纪律来狠抓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其中有外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大环境的要求,也有构建交通综合运输体系的整体考虑,更重要的是因为执法是交通部门的职责所系。因此,各级交通部门,尤其是交通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用长远发展的眼光,充分认识抓好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关心执法工作,关爱执法队伍,保障执法经费,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要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支持。要积极主动地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有关专门机关汇报交通执法工作,邀请有关部门对交通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议,进一步赢得重视、关心和支持。要加强与横向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减少矛盾,增进合作,争得理解和共赢。同时要加强交通普法工作,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法律意识,使他们充分理解支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广泛宣传交通执法取得的成效,展示交通执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保障作用,大力宣传交通执法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展示交通执法队伍的主流风貌。同时,还要本着闻过则喜的态度,认 真对待、快速有效地处理好社会及舆论对交通执法的意见和建议,绝不能反应迟钝、陷入被动。
三是要切实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建设。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交通执法工作以及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选拔、关心、培养法制工作专业人才,加快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交通法制工作队伍。要为法制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保障,使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能够与法治交通建设的进程相适应。法制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对交通执法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监督和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水平。
同志们,今年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牢记执法为民,坚持求实创新,积极争先创优,实现新的跨越,为建设法治交通、和谐交通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