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国家统计局交规划发〔2008〕35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准确、系统地掌握南通内河港口(码头)现状,为港口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南通市运管处成立了内河港口(码头)普查工作组织机构,抽调专职工作人员,开展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工作。为认真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南通从8月15日起至8月25日止,进行为期10天的全市内河港口(码头)普查的前期预查工作。本次港口普查的范围为具有船舶进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驳运、储存等功能,具有相应码头设施的所有港口。普查对象包括法定的从事港口生产活动的港口经营人,船厂、港口管理部门及使用港口岸线、陆域和水域的涉港管理部门。普查内容包括港口管理机构和港口经营人的情况;港口和港区自然地理位置、占陆域和水域面积、岸线使用情况;港口码头泊位、库场等基础设施、设备情况;港口生产和能源消耗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