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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修订完善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信誉管理办法

2008-08-28 09:55:22
       为进一步加强驾校及教练员培训质量信誉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地搞好驾校及教练员培训(教学)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近日,南通市运管处从结合工作实际,讲求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思路等方面,对驾培质量信誉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不断为驾培质量信誉管理工作注入新活力。
      重新修订的驾校培训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准,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一是在驾校培训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准中增加了“九个一票否决项”;在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准中增加了“八个一票否决项”等,使驾校及教练员培训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更具可操作性。二是增加了与公安车管部门联手开展驾培质量信誉管理工作的内容:驾校及教练员培训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将由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安车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公安车管部门提供的学驾人科目一、二、三考试合格率、驾校及教练员违规情况记录等,成为培训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三是委托驾培行业协会参与驾培质量信誉考评工作,充分发挥驾培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变驾校培训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由运管部门一家运作为交通运管、公安车管、驾培协会三方联动,共同组织实施,使之形成管理合力,开创驾培质量信誉管理工作新局面。                       (罗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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