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期
南通市交通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编 2009年7月6日
科学发展打造平安交通
全市内河水运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市交通部门全面加强内河水运安全监管,大力构建内河水运安全通道。截止六月份,地方海事部门共接警19起,救助船舶3艘,排除航道险情10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168万元,辖区内河水上交通“四项指标”继续保持零记录,安全形势保持持续平稳。
为保障航道畅通,地方海事部门在今年引淡排咸期间,对主要干线航道实行弹性制限航,及时疏导大型“超标”船舶240艘次,有效维护航行秩序,实现9500艘船舶、300万吨建设物资顺利通行无事故,保障了洋口港、204国道等重点工程建设物资的快捷运输。在五一、端午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不定期开展水上安全检查,全面检查沿江客汽渡船员适任情况,对内河通航水域122座桥梁全面体检,危险品码头、水上风景旅游区游船、超大件货物运输船舶逐一过关。据统计,上半年,地方海事共出动海巡艇8900多艘次,巡航里程近9万公里,检查船舶8.53万艘次,检查危险品码头123次。 (施 葵)
“以人为本”理念的新实践
——公路部门对十种轻微违法只纠不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市区路政大队从7月1日起全面实行“轻微违法,只纠不罚”制度。对10种轻微公路违法行为,当事人经教育后能及时纠正,或者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10种轻微公路违法行为如下: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违章建筑,经教育制止后能及时拆除的;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谷晒场、设置障碍、倾倒垃圾等,情节轻微,经教育后能自行纠正的;车辆超限载行驶公路,车货总重超限比例不超过八部委规定标准的5%,且超限吨位不超过2吨(含2吨),经教育后能及时卸驳载的;超过公路限长、限宽、限高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未造成公路损坏,经教育后能自行纠正的;擅自搭接道口,经教育后能自行恢复原状的;车辆有“抛洒滴漏”现象,造成公路轻微污染,经教育后能及时采取有效防护、密封措施并主动清扫干净的;擅自占用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尚未造成公路或附属设施损坏,经教育制止后能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的;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未经批准擅自在公路上行驶,尚未损坏公路,经教育后能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按规定行驶的;造成公路路产损坏,及时报告路政部门并按规定予以赔偿的;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经教育后能及时拆除的。
(张佳玲)
以人为本 创新机制
航道处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近日,市航道管理处党委下发了《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该制度旨在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创新,积极探索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新机制,切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维护党员权利,强化党员宗旨意识,激发党员的政治热情和自豪感、责任感。
《党员政治生日制度》明确规定在每位党员“政治生日”纪念日当月内,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与党员进行一次谈心活动,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向党员赠送一份“政治生日”贺卡(礼物),倡导党员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此举有利于党支部加强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新举措,在党支部与普通党员之间架起了一座以人为本的情感桥梁和沟通纽带。通过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促使党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支部充分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航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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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施 葵 马国福 赵晓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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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袁永刚 曹晓见 主编:成明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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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七指导
检查组。
送:局党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 |
共印7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