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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至洋口港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材料

2010-01-19 14:51:22

南通至洋口港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材料

南通至洋口港高速公路是推动临海港口建设,加快江苏省沿海开发战略实施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加强南通沿海和沿江地区联系,促进江海联动发展的重要保障。

根据国务院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江苏省交通厅委托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承担南通至洋口港高速公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配合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工程概况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

路线起自洋口港,在洋口港及如东城市规划区东侧向南布线,在大豫镇北与规划的海门至洋口港疏港铁路相交,并预留铁路上跨条件,之后路线向西偏出,与规划海启高速公路相交设置枢纽,路线继续向西南方向在十总镇北与223省道相交,路线终点布设在通州城区西侧、兴东机场北侧,选择在宁通启高速公路南通城区东北角弯道处与宁通启高速公路相衔接。路线全长约53.617km。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在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项目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因素,确定公路建设前后相关污染物的排放量,预测新增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并对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的合理性、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作出评价,提出减轻和防治污染的具体对策及建议,为工程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5、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省交通厅

通信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   

联系电话:025-52853308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诚信大道2200         

邮编:211112

联系人:张茂林

联系电话:025-86576935    电子邮箱:zml@ti.js.cn    

传真: 025-8665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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