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政务>>通知公告
南通至洋口港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征求公告

2010-03-17 14:21:01

南通至洋口港高速公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征求公告

南通至洋口港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南通至洋口港高速公路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交通厅。

路线起自洋口港,在洋口港及如东城市规划区东侧向南布线,在大豫镇北与规划的海门至洋口港疏港铁路相交,并预留铁路上跨条件,之后路线向西偏出,与规划海启高速公路相交设置枢纽,路线继续向西南方向在十总镇北与223省道相交,路线终点布设在通州城区西侧、兴东机场北侧,选择在宁通启高速公路南通城区东北角弯道处与宁通启高速公路相衔接。路线全长约53.617km。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

(二)区域环境概况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跨越河流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拟建路线沿线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功能区标准;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社会环境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本)》,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通州区城市总体规划》、《如东县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会对被征地和拆迁居民的生活产生负面影响,采取合理的经济补偿措施后,可以保证被征地和拆迁居民的生活质量不下降。

本项目工可方案设计中充分考虑了沿线基础设施,可以有效减少工程建设对现有基础设施的破坏。

2)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沟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当地农田肥田或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运营期路面径流由雨水灌渠收集后集中排入沿线非养殖类水体,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不会改变水体的现状水质类别。综上所述,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占用土地造成农业减产、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本项目占地符合《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规定中平原微丘区的用地指标要求,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格局产生明显影响;工程占地对当地农业生产影响程度较小。本项目建设造成的生物量净损失量为3288.3/年,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891.1t/a随着排水设施和边坡防护工程的完善,植被的恢复,水土流失状况将大大改善。

4)声环境

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通过模式预测可知,营运的不同时期多数敏感点噪声值超出相应的标准限值,声环境功能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的要求,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的扬尘污染和沥青摊铺时的烟气污染,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合理设置物料堆场与拌和站,拌和设备设置除尘装置,设置施工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和沥青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类比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营期距路肩50 mNO2浓度均没有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社会环境

征地、拆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进行合理补偿;设计施工注意对现有基础设施的保护;制定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加强施工期的文物保护工作。

2)水环境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运营期路面径流集中收集排放至沿线非养殖用水体。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肥田。

3)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地表上层20 cm厚的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周边设置隔挡或遮盖设施;施工完毕后及时对工程临时用地进行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草地、灌木丛的损坏;设置泥水沉淀池和土工布围栏以及完善的路基、路面排水设施以减少水土流失量;对路基及时采取播种草籽等多种防护措施;因地制宜地选用合适的树种苗木,确保绿化工程的景观效果和质量。运营期:定向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配备专业人员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

4)声环境

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区域,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对运营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建筑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绿化降噪林带等措施。

5)大气环境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拌和站,物料堆场封闭,拌和设备设置除尘装置,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抑尘。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时间,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以向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公众可以在公示10天内查阅报告书简本和索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村镇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官员。

征求意见的内容为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进行。

电话:025-86576935(周一-周五:9:00-17:00

Emailzml@ti.js.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2200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邮编211112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6.0以上版本浏览
2007-2009 南通市交通局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