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招标投标监督和工程造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和工程定额造价管理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交通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对县级招标监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
3、负责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方式的行政许可;负责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评标报告等备案手续,参与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重要程序现场监督。
4、负责对市管交通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全市交通建设市场和招标投标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交通建设市场和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当事人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
5、负责全市交通项目投标人信息管理,定期组织履约考核,建立并管理投标人信用档案。
6、参与“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与使用。负责全市交通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定期统计、汇总及动态管理。
7、负责全市交通项目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
8、负责对全市交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工程竣工决算等提出审核意见。检查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参与调解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经济纠纷,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提供鉴证。
9、组织交通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10、承办市交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