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高等级公路南通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二次公示
2010-03-18
南通市交通局拟对临海高等级公路南通段工程进行建设。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需要了解有关该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更多信息,或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反映。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2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亚丽
联系电话:025-86576932
E-Mail:cyl@ti.js.cn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本项目贯穿南通沿海地区,起自南通盐城交界的老坝港,由北向南经过海安、如东、通州、海门和启东,终于沿江高等级公路,全线共经过5个县市。路线起自老坝港工业园区(属海安临港新区)规划振海路,跨越北凌河后,沿东南方向途经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港,在一线海堤内侧沿老221省道向南到达东安科技园区,跨过遥望港后,折向东南,进入通州滨海工业园区,继续沿老路前行,向南到达海门滨海工业园区后,避开园区,利用老221省道线位向东进入启东,在吕四港区南侧采用新线到达蒿枝港,然后利用老海防公路于启东滨海工业园区西侧通过,沿老海防公路外侧二线海堤线位前行,终于沿江高等级公路,路线全长166.06km。其中,老路扩建改造19.6km,新建道路146.46km。
本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100km/h。
一般路段采用26m的一级公路标准断面。港口及开发区采用33.5m的一级公路标准断面,本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拟建特大桥、大桥桥梁20座总长12470m,中、小桥梁69座,设置涵洞378道、与地方主要干线公路平面交叉18处。项目绿化面积4361亩。
项目新增永久占地14076亩,挖方4788359m3、填方12900228m3,拆迁房屋面积394766m2。概算投资总额为65162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5.5万元,计划于2010年底开工建设,2013年全线建成通车,施工期预计为2年。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临海高等级公路南通段工程
2. 项目性质:新建
3. 建设地点:南通市
4. 项目投资:65.2亿元
6.直接环保投资:2665.5万元
7.主要工程数量:
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
序号 |
项 目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
1 |
路线里程 |
km |
166.063 |
|
|
2 |
公路用地 |
亩 |
18850 |
不含绿化用地13013亩 |
|
3 |
拆迁 |
平方米 |
394766 |
|
|
4 |
路基土石方 |
立方米 |
10374423 |
借方 |
|
5 |
植草 |
平方米 |
645000 |
|
|
6 |
混凝土 |
立方米 |
21053 |
|
|
7 |
沥青砼路面 |
平方米 |
3869039 |
|
|
8 |
特大桥、大桥 |
m/座 |
12470/20 |
|
|
9 |
中桥 |
m/座 |
1796/32 |
|
|
10 |
小桥 |
m/座 |
1236/37 |
|
|
11 |
涵洞 |
道 |
378 |
|
|
12 |
服务区 |
处 |
3 |
|
|
13 |
养护工区 |
处 |
2 |
|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
根据大气环境监测结果,监测时段内,监测点新洋村、富盐村、港新村和兴旺村的TSP日均值、NO2小时值、NO2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水环境现状:
道路沿线评价范围内未分布有饮用水集中取水口。
根据现状监测,仅如东段和启东段水体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其余均有超标。北凌河北支线水质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及溶解氧含量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遥望港水质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及氨氮含量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团结河水质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及氨氮含量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东灶港水质指标中石油类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超标主要原因是水体附近有生活、生产污水的排入。
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沿线声环境4a类功能区的5个敏感点、2类功能区的1个敏感点和1类功能区的15个敏感点环境噪声均未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 B3096-2008)中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的要求。
根据现有海防公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现有海防公路现有交通量较小,交通噪声随距离近似呈线性衰减趋势,在距离道路80m外交通噪声即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拟建项目沿线声环境质量良好。
生态环境:
本项目沿线以农业生产为主,植被基本以人工植被为主,其中以农田作物植被占主导地位。海堤两侧以及有公路两侧种植有防护林带,自然植被以海堤和海堤内的未利用围垦区、田间、路边以及堤外滩涂分布的杂草植被为主。
经调查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古树名木。评价范围内的受保护植物为水杉(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位于现有221省道两侧。项目沿线区域受人类活动影响,地表植被已由人工植被替代,大型野生动物已相继绝迹,区域内现有野生动物以沿海潮间带底栖生物、两栖爬行动物、鸟类和小型哺乳动物为主。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在海堤外潮间带和农田、防护林带范围内。评价范围内未发现濒危或受保护动物资源。
本项目位于《南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划分的沿海土地利用区。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以农业生产为主。项目所在的南通市农业产业结构以农业(种植业)、渔业为主。
项目路线附近共分布有8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分别为:如东县北部重要渔业水域、如东县南部重要渔业水域、通州近海岸渔业水域、沿海滩涂重要湿地(海门市)、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沿海生态公益林(如东县)、沿海堤防公益林(海门市)、启东市重要渔业水域,其中本项目路线跨越的功能区为如东县南部重要渔业水域、通州近海岸渔业水域以及沿海生态公益林(如东县)。
2、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社会环境影响:
本项目征地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占用农田造成农业减产和拆迁影响居民生活两个方面。建设单位征地、拆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依法征地、依法拆迁、依法补偿,可以保证区域内耕地总体数量和质量不下降,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质量不下降,减轻工程征地拆迁对沿线居民生活的影响。
本项目全线设置378道涵洞沟通沿线农田水系,项目建成后基本保持现有农田水系现状;项目施工便道避让村庄现有村中道路,并注意保持施工场地与沿线房屋的安全距离和地基的加固防护,避免对现有村道和房屋建筑产生危害。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对沿线农田水利、道路、房屋建筑等基础设施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通过合理的施工交通组织设计和公路交通工程设计,达到公路工程建设对沿线居民出行的阻隔影响最小。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可以将本项目的社会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减轻工程建设对沿线居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总体占地指标和路基工程占地指标符合《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标[1999]278 号)要求,沿线设施占地指标超过规范要求,建议初步设计阶段服务区用地面积应调整为4.0000hm2/处、养护工区面积调整为0.6667 hm2/处。
项目建设对区域耕地资源的影响较小,不会显著改变沿线各市县的土地利用格局。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改)》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通过县级行政区域内的补偿可以满足区域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不下降的要求。
本项目永久占用耕地4630亩、养殖塘4884亩,永久占地造成的粮食减产量为1735吨/年、渔业减产量为1243吨/年;临时占用耕地3005亩,临时占地造成的粮食减产量为2379吨。通过采取补偿耕地和临时用地恢复措施减轻工程占地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采取隔离施工区域与渔业水体、妥善处理施工废渣、废水、设置边沟排水和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措施,可以避免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直接进入渔业养殖水体,将对沿线渔业生产的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工程占地及施工造成带状地表植被的损失,将对现有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工程影响范围是线状的,损失的植被面积相对于沿线地区总体植被资源是少量的,因此不会对沿线植被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影响。施工期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分别为123536t/a和5409t/a,运营期临时用地恢复植被和边坡植草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物量净损失为9370t/a。
本项目施工期对潮间带底栖生物的影响主要是桥梁桩基占用潮间带影响其生境,施工结束后原有生境将逐步恢复,底栖生物群落的种类和数量也将恢复到原有水平。项目工程占地、施工噪声、沥青烟气和扬尘以及施工灯光影响,将减少沿线陆域动物和的鸟类栖息、觅食和活动的面积。通过严格施工管理,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妥善处理施工污染物排放,不会造成评价范围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的明显减少。随着施工的结束,野生动物的生境将得以恢复。
本项目挖方4788359m3,其中利用方3351851m3、弃方1436508m3,填方量12900228m3,其中借方10838400m3。借方中5419200m3(50%)采用外购土方、5419200m3采用沿线取土方式解决。拟设置取土场31处,共计面积2855亩,采用取土坑平原深挖取土方式,取土深度均为3m,其中表层耕植土15cm剥离保存用于临时用地的恢复,有效取土深度2.85m。取土坑设置在城镇规划区以外,距离最近的村庄敏感点150m以上。根据附近农业生产方式特点,877.5亩取土坑回填工程弃方恢复为耕地,其余恢复为鱼塘。
本项目路线附近共分布有8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分别为:如东县北部重要渔业水域、如东县南部重要渔业水域、通州近海岸渔业水域、沿海滩涂重要湿地(海门市)、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沿海生态公益林(如东县)、沿海堤防公益林(海门市)、启东市重要渔业水域,其中本项目路线跨越的功能区为如东县南部重要渔业水域、通州近海岸渔业水域以及沿海生态公益林(如东县)。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的管理保护要求,不会影响跨越的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功能。
在采取相应的生态影响减缓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建设对沿线区域土地资源、农业渔业生产、植被动物资源、生态功能区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不会对沿线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水环境影响:
(1)桥梁工程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围堰和围堰拆除过程中,会导致局部水域SS浓度升高,但这种影响是轻微的、短暂的和局部的;
(2)施工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冲洗和道路洒水,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农田肥田,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3)路面径流经收集后排至无饮用养殖功能的河流、天然沟渠,桥面径流直接排至所跨河流,径流排放对受纳水体的影响是十分轻微的,不会改变水体的水质类别; 遥望港大桥处设置沉淀池处理桥面径流,其出水与公路边沟相连,零排放。
(4)服务区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尾水部分绿化回用,部分排入灌溉沟渠;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尾水作为绿化用水或还田,底泥定期抽走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营运期,存在在桥梁段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
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拌和站合理选址、拌合设备全封闭作业及安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因此,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
根据类比结果,本项目运营期路侧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公路服务区和养护工区采用含硫率低的轻质油等清洁能源的锅炉,同时食堂采用低污染的燃油灶,且配备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的油烟净化和排放装置,公路附属设施对四周局地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比较轻微。
声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根据公路工程典型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结果,昼间单台施工机械的辐射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 m外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相应标准限值,夜间300 m外基本可达到标准限值(打桩机除外)。夜间施工将对公路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有56处敏感点,公路夜间施工对沿线居民的生活,特别是夜间睡眠的影响较大。因此,施工期间应采取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措施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污染,以减轻施工对沿线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
根据采用《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推荐的交通噪声预测模式的预测结果,在仅考虑距离衰减的情况下,运营期昼间,距离公路中心线24-36m外预测声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64-97m外满足2类标准、122-166m外满足1类标准;夜间,距离公路中心线65-98m外预测声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121-162m外满足2类标准、评价范围内基本不能满足1类标准。
本项目沿线共有声环境敏感点56处。其中,位于乡村区域的敏感点共计54处。在执行4a类标准的45处敏感点中,昼间预测声级近期超标1处、中期超标10处、远期超标36处,远期最大超标量2.7dB(A);夜间预测声级近、中、远期超标均为45处,远期最大超标量12.7dB(A)。在执行1类标准的38处敏感点中,昼间、夜间预测声级近、中、远期超标均为37处,远期最大超标量昼间为8.1dB(A)、夜间为12.4dB(A)。在执行2类标准的24处敏感点中,昼间预测声级近期超标16处、中期超标18处、远期超标20处,远期最大超标量8.2dB(A);夜间预测声级近、中、远期超标均为22处,远期最大超标量13.1dB(A)。。
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用于路基填方或者回填取土坑恢复耕地,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采取一定的扬尘控制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固体废物贮运环节对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营运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根据项目环评信息公式及公众参与问卷调查,本项目沿线群众和单位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普遍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并且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减少噪声污染、施工扬尘污染及对相关水体的污染、注重道路安全性设计、合理补偿拆迁和征地。对于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本报告书在相关章节中提出了相应的工程措施和管理要求,可以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满足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环境保护措施
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1)征地拆迁影响减缓措施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改)》、《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依法征地、依法拆迁、依法补偿。
(2)基础设施影响减缓措施
主体工程施工前,首先开展涵洞和农田排灌系统改移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压覆、堵塞农田沟渠,不得向农田沟渠中抛弃固体废物;因工程需要暂时封闭水系的,施工单位应事先告知周边村庄的居民。施工便道和运输通道不得使用村庄中道路。在施工期拆迁和路基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沿线房屋周围地基进行夯实加固,防止发生沉降现象。
(3)交通阻隔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前制订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并提前向社会公示;现有道路拓宽施工尽量采用局部封闭方式,减少道路交通中断的时间;新建道路在跨越现有通道处设置人行和车行通道。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要求,依法补偿占用的耕地,并补偿因此造成的农民收入损失。工程临时占地尽量使用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和公路永久用地,减少占用耕地。尽量采用外购土方方式减少取土场的数量和面积,取土场设置在城镇规划区外并与村庄居民点保持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其恢复方式应与附近村镇的农业生产模式相协调,以恢复为耕地和鱼塘为主。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严禁施工过程中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现有植被应在施工前进行移栽保护。施工后期,通过公路绿化工程补偿施工造成的生物量损失。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将对野生动物的生境影响控制在有限范围内;在临近动物栖息区或觅食时段避免高噪声施工和高强度光照。
施工应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作业面应及时夯实,取土坑、临时堆土场及路基施工区域应设置挡墙、排水沟、沉淀池等临时防护设施防治水土流失,并配备遮盖物遮挡雨水冲刷。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清理,拆除施工临时构筑物,回填耕植土复垦或恢复植被。
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① 合理安排水域施工的作业时间和施工方式:水域施工安排在枯水季节,采取围堰施工方式;桥梁桩基施工钻孔泥浆及时运送至泥浆沉淀池处理,不得向水体倾倒;施工结束后应对围堰区域及时清理。
② 合理布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隔油池、平流沉淀池、清水池和泥浆沉淀池,截留施工场地内的雨水径流和冲洗废水并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临时堆土场和施工便道的洒水防尘,施工泥浆经自然干化后回填取土坑;堆放石灰、沥青的堆场上部设置遮雨顶棚、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或铺设防渗膜处理,其他堆场配备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防止雨水冲刷;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村民房屋或利用拟拆迁建筑,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后用于当地农田灌溉。
③ 制定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度: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严禁乱丢乱弃;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2)运营期
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边沟排水系统,边沟排放口不得位于养殖水体或封闭水体。加强排水系统的管理和养护,保证沟渠畅通。
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① 道路运输防尘:施工便道路面应夯实、硬化,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方式,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
② 材料堆场防尘:控制散货物料堆垛的堆存高度并在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土方、黄沙堆场定期洒水,并配备篷布遮盖,石灰、水泥应贮存在封闭的堆场内;合理调配物料的进出场,尽量减少堆场的堆存量和堆存周期。
③ 土方及路基路面施工防尘:取土坑四周及路基路面施工路段两侧设置围挡;取土坑采取分区开挖方式,对拟开挖区域适量洒水润湿;合理安排取土计划,减少土方的临时堆存时间;取土完成后对取土坑及时恢复;路基路面填筑时,及时压实,未完工路面及时洒水,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
④ 灰土拌合防尘:灰土拌合采用集中站拌方式,拌和站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拌合设备采取全封闭作业并配备除尘设施。
⑤ 沥青混合料采取集中站拌方式,站址选择应符合《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T006-98)的要求,设备选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拌合设备采取全封闭作业方式并安装除尘装置。沥青摊铺时应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进行。
(2)运营期
加强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加强公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
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①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② 施工区域与沿线居民点之间设置围挡遮挡施工噪声,避免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夜间施工需经南通市环保局及沿线环保局许可后方可开展,并应在施工前告知附近居民。
③ 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在途径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④ 对于为了防治运营期噪声污染而采取的隔声窗和种植绿化林等措施,建议在施工前实施。
⑤ 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2)运营期
江安村等44处居民点共计1555户居民采取安装隔声窗降噪措施;环东村等10处居民点152户居民修建砖混围墙;新洋村等18处采取降噪路面降噪措施;大洋村(桥梁段),采取安装350m,3.5m高声屏障;长东村、海兴村、秦潭港小学、秦潭港4处采取营运期跟踪监测的措施,并且预留部分环保资金;光荣村(12、7组)、港新村(12组)2处不采取措施。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可以满足敏感点运营期声环境质量达标的要求。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废弃土方、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用于路基填方和回填取土坑恢复耕地。取土坑回填采取分类分层回填的方式。
四、结论
临海高等级公路南通段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环保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沿线公众的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临海高等级公路南通段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